服务流程-缓考办理
一、办理事由
1、因身体原因,如突发急诊或因病住院,需提供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历、病假(住院)证明。(课程考试时间应包含在病休时间内);学生本人突发严重心理疾病或有严重行为异常,需提供医院精神病科病历证明或距考试日期1个月以内的心理咨询机构咨询记录。
2、公务性事假。如参加学校组织的出访、竞赛、学术会议、比赛等,需提供组织单位开具的事假证明;
3、家庭有重大变故,如遭遇自然灾害、有直系亲属亡故(病危)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它因个人各类事务安排与考试时间冲突的,不予办理。
二、办理说明
缓考申请原则上应于考试日期前办理完成。如突发状况或急性疾病,须在课程考试前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院教务员向本科生院报备,并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补办相关手续,未提前报备或未及时补办相关手续的缓考申请无效。每门课程原则上仅允许缓考一次。
三、办理方式
线上:信息服务-服务大厅-本科生缓考申请
线下:提交缓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