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体育学术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大力推进本科生研究型教学,建立学科综合、开放和研究环境下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学生的科研参与度,增强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使本科生整体的学习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明显提升”,并指出要“以新的工程训练中心大楼启用为契机,整合建设校级大学生创新平台,完善学生创新的激励机制和指导机制,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新参与比例和总体水平”。为了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提出的要求,加速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教育,使大学生创新教育成为我校建设研究型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兴隆山校区新工程训练中心大楼和综合实验楼启用、新一轮人才培养计划修订和兴隆山校区定位调整等为契机,坚持创新教育活动普及和提高、训练和竞赛相结合的原则,以统筹规划我校创新教育、整合各类平台和资源为主要内容,建设符合我校实际、体现我校特色的创新教育体系,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教育,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技能,提升参与比例和总体水平,培养更多创新人才。具体目标是:
1.统筹规划,形成体系。建设集课程平台、训练平台、竞赛平台和管理平台等多位一体的大学生创新教育体系。
2.扩大参与面和受益面。面向所有学生进行创新意识和创新方法教育;使30%-50%的学生能够参与科研和创新活动,受到比较系统完整的科研训练;使15%-20%的学生成为创新意识好、创新能力强,拥有较高水平创新成果的优秀学生。
3.提升水平,取得成效。在全面推进创新教育的基础上,使我校学生更加关注社会,创新能力和整体就业能力明显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在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数量和层次进入全国前15名,在体现大学生科技创新综合能力的主要竞赛(如“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电子设计和智能车竞赛)中,进入全国前10名,在数学建模、机器人、机器鱼等特色优势项目中,保持全国前5名;大学生参与发表的SCI、EI、CSSCI收录论文的数量有显著增加;大学生申请专利的数量稳步增长,每年保持100项左右,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有明显的增加。
二、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大学生创新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全校层面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全面落实。决定设立“OB体育创新教育工作委员会”,统筹全校大学生创新教育。该委员会隶属于OB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成员由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校级创新平台负责人和教师等组成。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对学校大学生创新教育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咨询、审议和监督。主要职责包括:(1)制订学校大学生创新教育体系建设方案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平台建设规划;(2)负责大学生创新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建设以及监督检查;(3)指导相关课程建设和评估;(4)协调解决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和检查各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5)负责校级项目立项组织和验收、成果评审、竞赛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经费预算、决算。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团委指派专人合署办公,负责全校大学生创新教育具体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等。
2.加强队伍建设,形成教学团队
通过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等,吸引一批教授担任本科生指导教师。制定相应政策,采取多种措施,调动教师参与创新教育的积极性,形成一支从事本科生科研指导的学历层次高、创新意识强、实践经验丰富、年龄结构合理的创新教育教师团队。通过课程和创新实践平台建设,形成一批从事创新教育课程的骨干教师队伍;通过训练项目和竞赛,形成多个专业教学团队,如数学建模教学团队、电子设计教学团队、机器人竞赛教学团队等。
3.加强课程建设,构建课程体系
加强创新教育,课程改革是先导。要适当压缩课堂教学学时,增加学生自主发展的时间空间;要改革教学理念,在强调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更加注重创新意识、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要进一步推动课堂与实践教学体系、内容、方法及考试方法等方面的改革;要加强创新教育素质通选课体系和内容的规划,强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在创新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把创新教育贯穿到整个人才培养过程;要建设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分类指导、个性发展的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创新教育应从素质教育抓起,不能以竞赛代替教育。计划建立三个层面,覆盖各个年级、包括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体系,纳入新的培养方案,并记入相应学分。
第一层面是面向全部一年级学生开设的创新教育素质通选课,以课堂教学为主。课程名称和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等在新的培养方案中体现。
第二层面的课程是结合专业培养、科技创新立项、毕业论文(设计)等的相关课程或实验。主要由学院组织,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灵活多样。争取参与学生达到30%-50%。
第三层面的课程是面向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带有较强专业性的课外兴趣课程和竞赛培训课程等。这些课程由相关平台或者课题组根据专业特色、竞赛要求等设计,形式灵活多样,争取参与学生达到15%-20%。力争通过3-5年的建设,形成一批具有我校特色和优势的课程和训练、竞赛项目。
4.加强资源整合,建设各类平台
构建校级、院级相结合,系统完整、功能多样的大学生创新训练和竞赛平台体系。
依托工程训练中心、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及相关学院建设面向全校或学科大类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和竞赛平台,承担训练、竞赛、课程等任务。在国家级、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和竞赛项目推荐、运行经费等方面将向科技创新平台倾斜。
依托学院,通过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开放、设立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等建设院级平台,使之成为学校大学生创新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更多学生有机会参与创新活动。
5.加强教育引导,构建管理体系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营造校园的创新文化氛围,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工作的引导和激励。
从新生入学教育入手,加强专业和创新教育介绍,引导学生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创新教育,使新生从入校开始就接受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方法教育。将创新教育贯穿到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一方面加大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的工作力度,增加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比例,使部分学生从大二开始进入教师的科研实验室接触科研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科研型教学,增加讨论式、PBL、案例教学的比例,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教学过程、进行积极的思考,培养学生敢于和善于质疑的精神,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的思维方法,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采用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等形式组织学生参加创新训练,形成在一年级学生中纳新,参加特定课题组的活动,二年级学生进入相关创新平台训练等方式,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学生参加相关课程和训练经考查合格,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各类竞赛在OB体育大学生创新教育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委托制或申报制。办公室与相关中心、学院签订合同,委托中心、学院具体组织竞赛工作并提供经费支持。
三、政策与条件保障
1.激励措施
所有学生必须取得规定的创新教育学分。对在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获得成绩和发表论文等的,采取记创新学分、发放奖学金、优先保送研究生、评选科技之星等鼓励措施进行表彰奖励。
对参与大学生创新教育的指导教师按课程和项目记工作量;对成绩优异的指导教师在职称和岗位聘任以及各类评比中给予政策倾斜和充分体现;对在大学生创新教育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给与奖励;鼓励形成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创新教育教学团队,在学校教学团队评比时单列指标。
2.经费支持
学校在质量工程专项经费中增设创新教育专项,专门用于支持创新教育课程建设、平台建设、学生创新立项及各类竞赛等所需经费。每年年底由委员会委托办公室提出预算,计划财务处审核、下达。创新训练耗材费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纳入实验、实践教学经费给与倾斜支持。
3.条件保障
学校根据现有条件,对校级创新平台所需空间经充分论证后优先考虑、重点支持。
各平台根据所承担的训练和竞赛任务以及承担学生的数量,制订平台建设计划,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重点支持、逐步建设的原则尽快安排各平台仪器的购置和更新。
支持学院建设具有专业特色、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的创新教育平台和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各类实验室对学生开放,对成效显著的学院,学校在各级创新实验立项、竞赛经费支持和实验耗材分配等方面给予倾斜。
创新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意见尽快制订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相关管理办法,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也应制定相应的落实办法,保证有关政策和条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