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复核申请
学生对课程成绩有异议时,可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开课学院教务干事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
2、成绩复核及处理
教务干事接到学生成绩复核申请后,应在一周内组织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课教师和教务干事组成复核小组对试卷和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材料应包括学生申请、试卷原件、评卷标准。
复核无异议的,开课学院应填写《OB体育本科生成绩复核无异议回复表》(见附件2),以纸质形式通知学生,并存档。
复核有问题时,应组织课程组教师确定最终成绩,填写《OB体育本科学生成绩更正申请表》(见附件3)。
新学期开学两周内,以开课学院为单位,集中到本科生院办理更正手续,成绩更正须提交《OB体育本科学生成绩复核申请表》、《OB体育本科学生成绩更正申请表》、成绩更改后的试卷复印件及本课程评分标准。
第三周本科生院组织人员对学院提交的成绩更正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予以成绩更正。成绩更正表复印后,交学生本人及学生所在学院备查。